“芙蓉王”、“红塔山”,还有10多种烟盒,共计500多万件呢,龙岩这家印刷厂生产规模可真大。可惜,都是非法印制。
据了解,这起重大的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一审作出判决:14人获刑,其中主犯(老板)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,其他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。
整件事情得从2011年3月的某天谈起。这天,高某伙同他人在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镇开办了一家印刷厂。
去年3月14日,公安机关在该制假印刷厂和仓库内,当场查获非法印刷的“云烟”、“芙蓉王”、“白沙”、“红塔山”、“双喜”、“长白山”、“红双喜”、“牡丹”等10多种注册商标香烟的条盒计694300张和小盒计4384800张,合计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5079100件。